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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静乐县居民办事处为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务员管理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四个职能股室,人员编制18人。下属人口学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所3个股设财政拔款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人。辖10个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管理城镇居民2.4万余人,对3.6万人的县城暂住人口开展人口计生和其它工作,负责县城居住市民和县城以外非农业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同时对辖区内居委会和社区的建设及其有关工作负责。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一)居民办党委
书 记:景新海
副书记:刘拴俊
委 员:胡 频 宋金平 宋改先(女)
(二)办事处
主 任:刘拴俊
副主任:宋金平
胡 频
三、县城社区居委会
东城社区:东起石化路,西到鹅城南路、广场东街;北起汾河东大街,南到天柱山脚。
西城社区:东起鹅城南路,广场南街,东河桥,西至汾河畔;北起汾河西大街,南至环城路。
鼓楼社区:东起鹅城北路,西至汾河;北起正源街,南到汾河西大街。
儒林社区:东起牛家会,西到鹅城北路;北起旮旯巷、岑山,南至汾河东大街。
西林社区:东起鹅城北路,西至汾河;北至利民街,南至正源街。
北城社区:东起岑山,西至鹅城北路,北至龙泉街,南至旮旯巷。
龙泉社区:东起岑山,西至汾河;北起杨家山村,南至龙泉街、利民街。
迎新社区:东起牛家会,西至石化路;北起汾河东大街,南到东碾河。
梅苑社区:东起汾河,西至西崖底村;北起火车站,南到汾河西大街。
怡汾苑社区:东起汾河,西至西山寺;北起汾河大街,南到西坡崖村。
四、政务公开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四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它无业人员。
(二)廉租住房申报条件
1、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家庭;
2、具有县城非农业户口;
3、在县城居住二年以上。
(三)办公电话
0350—7828990。